乙级资质办理标准(及承包范围)如下:
一、乙级资质标准
1.企业资信能力净资产800万元以上。
2.企业主要人员
(1)具有**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;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为**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;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。
2.乙级资质可承担下列**公用工程的施工:
(1)各类城市道路;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;
(2)15万吨/日以下的供水工程;10万吨/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;25万吨/日以下的给水泵站、15万吨/日以下的污水泵站、雨水泵站;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;
(3)中压以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;
(4)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;
(5)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;
(6)各类城市广场、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。
注:**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、排水工程、燃气工程、热力工程、道路工程、桥梁工程、城市隧道工程(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、地铁隧道、地下交通工程、地下过街通道)、公共交通工程、轨道交通工程、环境卫生工程、照明工程、绿化工程。